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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罚款 七彩 物业管理 25000

湖南七彩文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25000元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5-01 13:12:05 浏览13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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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七彩文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25000元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对湖南七彩文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天市监罚字﹝2023﹞8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天市监罚字﹝2023﹞8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9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5000元整,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

违法事实

现查明,当事人2014年7月开始收取物业费,直至2022年5月25日取得《长沙市天心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表》,湖南七彩文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收购以来物业费收入合计14688628.75元,物业成本支出主要用于人事成本及公共环境维护及清洁成本、公共设施维修及保养成本、水电能耗等,合计支出15824980.95元,利润为-1136352.2元,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未向发展和改革部门申报备案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属于未按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之规定。

处罚机关

天心区市场监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103MB1A450905

数据来源单位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103MB1A4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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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5 07:29:14 所属分类: 头条